江苏一男子谎称有口罩出售诈骗6万余元 被判刑4年
时间:2020-02-22作者:利剑法制维权网
阅读:100次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月18日上午,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秦某宵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7日至2月3日间,被告人秦某宵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对紧缺防护物品的需求,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在“快手”平台发布卖口罩的广告视频,采用骗取钱款后拉黑联系方式、不回复等手段,诈骗山东、河南、安徽、吉林、四川等地袁某春、马某龙等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1300 元。诈骗所得部分钱款被被告人秦某宵用于网络赌博活动。
2020年2月3日,被告人秦某宵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秦某宵支付宝等账户内扣押部分赃款,被告人秦某宵另主动退缴了其余违法所得,均已发还各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名义,利用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秦某宵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且自愿接受处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秦某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为避免审判过程中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司法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健康安全,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四方视频连线,适用简易程序,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以视频方式参与庭审。
来源:光明网
法制新闻
近期动态
-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对2023年政法工作作力点
-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上强调
- 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务必抓出实效
- 土地不翼而飞
- 【民生直通车】【听民声跑政事】苦等五年 项目用地为何迟迟不批?
- 禾驮镇九年制学校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及祖国70华诞文艺汇演
- 建林社区计生协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
- 【公正执法 人民公仆】扫黑除恶显实效 群众感激送锦旗
- 派出所民警暖人心 群众致谢送锦旗
- 济宁市微山县鲁桥镇念好乡村振兴发展“三字经”
-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警企联手开展“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
- 黑龙江海林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开展“亮剑护河”行动
社会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