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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没出路 安全警钟须长鸣
时间:2020-02-01作者:利剑法制维权网 阅读:100

一场造成13人死、13人伤的特大烟花爆竹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日前,在去年浏阳“12·4”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和谎报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被湖南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追责和惩处,其中29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10名企业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多年前,从2万多家几乎“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花炮小作坊,到数百家小型烟花生产企业,浏阳花炮产业从作坊式发展转变为集团式经营——这次蝶变,是浏阳花炮产业能够做大做强的关键。而如今,浏阳“12·4”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应该带给我们更多警醒和思考——投机取巧、违法违规生产,绝对没有出路,花炮产业必须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

  相关部门调查认定,浏阳“12·4”爆炸事故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引发,且存在谎报、瞒报和失职渎职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故。事故主要缘于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违法组织生产,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事发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事实上,类似现象在烟花行业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不少生产企业安全标准不高、管理粗放,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一些花炮企业负责人为了控制成本,使用劣质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容易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引发事故。尤其是年关将近,烟花销售进入旺季,很多企业存在赶工现象,致使安全管理措施放松,甚至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墨菲定律”讲述的偶然中的必然,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经常出现。每次看似偶然的悲剧事故发生后,我们总能挖到“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的各种必然隐患。就像这次事故,封装环节工人并不直接接触火药,出事故的概率原本很低,但只要抛甩等危险动作被纵容,因摩擦撞击引起药饼爆炸的危险始终存在,出事就是早晚的问题。

  凭着多年经验,以为违法生产、改变工房用途超量作业等违法行为不会出问题,故而放松了安全生产那根弦,结果往往就是在看似不会出问题的地方出了问题。安全生产不能有侥幸心理,违法违规更不能有侥幸心理,只有安全抓得足够紧,悲剧才不会重演。高质量发展首先要做到依法依规发展,要确保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需要追问的是,无视各种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现实中还有多少?他们都会记取这起事故的惨痛教训吗?还是侥幸地以为,这样的倒霉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有企业都应进一步深刻认识到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增强行动的自觉性,因为违法违规没有出路,高质量发展才是正途。(止凡)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后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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