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检察机关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收集移送工作办法》等文件,全市三级院均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为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北京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加大涉黑恶案件督导力度,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市、分院采取包片、包案负责制,对挂账督办的91起案件进行逐案督办指导。成立黑恶案件专门办案组,形成专业化办案力量专门办理涉黑恶案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的优势作用,加强案件的实质化审查。准确认定黑恶案件性质,对64件认定为恶势力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强化“一案双审”,在审查案件同时注重审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共移送各类线索88件。加大追捕追诉力度,共计追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6人,追诉18人。
北京市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看守所多次召开会议,建立涉黑涉恶在押人员台账。监督监狱从严管理相关人员,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严格监管教育。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展谈话教育,依法处理涉黑涉恶在押人员的举报、控告线索。
在工作中,检察机关注重加强沟通配合,增强执法办案合力。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双向通报机制、案件黑恶性质认定研判机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与行政机关探索建立沟通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配合民政部门确保基层换届选举依法进行,从源头杜绝“村霸”、宗族恶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渗透;与市住建委召开座谈会并签订会议纪要,对依法惩治“黑中介”形成具体意见。
2018年12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首批起诉的四起“黑中介”案件,共21名不法中介人员因犯敲诈勒索罪一审获刑。在上述案件中,被告人通过采取包括言语威胁、骚扰、限期搬离等软暴力方式强行收取额外费用,强迫被害人退出租赁活动并不退还租金、押金等费用,制造合同陷阱迫使被害人主动违约等方式非法获利。
据悉,在下一步工作中,北京市检察机关还将依托行刑衔接机制,主动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联系,把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并对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非法采石采矿等案件开展公益诉讼。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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